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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高速公路“绿色通道”政策的思考及建议

  为服务“三农”,进一步降低鲜活农产品运输成本,加大对农业生产的扶持力度,交通部对在全国“五纵二横”“绿色通道”上行驶的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政策。按照政策,我省部分高速公路对符合规定的农副产品运输车辆实行了免费通行。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的实施,对提高农民生产积极性,保障市场供应、稳定物价和促进农民增收,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在国家政策支持“三农”、促进民生的同时,部分车辆钻营国家政策,利用政策漏洞,打擦边球,逃缴、拒缴通行费,导致了部分通行费流失,并呈日益增加的趋势,给交通部门通行费造成了一定的损失,也增加了绿色通道政策执行的难度。仅以石安高速今年上半年实际收费情况为例:2月份绿色通道车辆为26451辆次,减免金额5321205元;4月份绿色通道车辆为35428辆次,减免金额6997440元;6月份绿色通道车辆为35923辆次,减免金额7666046元。从车辆数量来看,是高居不下;从减免金额来看,是日趋加大。“绿色通道”减免通行费后到底谁受益的问题也值得讨论:菜农受益吗?没有。老百姓受益吗?菜价没有下降。

  目前,导致我省高速公路“绿色通道”出现漏洞多、问题新、执行难现状的主要原因我个人认为有以下三点:

  第一、定义不清

  政策中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定义不清楚,不明确,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合法与否存在异议。根据政策,只有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运输车辆才属于免费范围,但对“合法”并无明确定义。超载超限车辆本身就属于违法运输车辆,超载车辆是否属于“合法绿色通道车辆”范围就会存在异议。如超载超限车辆属于“合法”范围,那么,在全国治理超载超限行动取得成果后,这也鼓励了车辆超载,给行车安全和人员财产带来了隐患。在我省高速公路实行计重收费的模式下,超载车辆产生的通行费包含了超载部分对公路损害的补偿费用。如果超载车辆属于免费范围,流失的则不单是通行费,还有补偿费用。二是“鲜活”二字没有明确。政策中对“鲜活”二字并未做出准确定义,从而导致公路部门与司机的理解不一,各执一词,司机容易与收费站对其装载货物是否属于免费农产品产生争议。如冰冻肉类产品,一方面可以理解为“鲜”,用冰冻的方式保持肉类的新鲜,这就属于免费范围;另一方面,如以“活”字理解,冰冻肉类产品则不属于免费范围。又如大蒜,大蒜属于农产品,又是日常餐饮的调料品,如此理解就应该免费;但同时,因其存放周期长,不存在运输快慢对其保鲜构成影响,就可以收取通行费,还有土豆、地瓜、生姜等。在出现此类情况时,双方都不能说服对方,往往会引发争执,既耽搁了产品的运输,又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引起投诉事件的发生。三是“农产品”定义不清楚。农产品种类繁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将农产品定义为“动物、植物、微生物产品及其直接加工品”。由于农产品是食品的主要来源,也是工业原料的重要来源,农产品分为食用农产品和非食用农产品。在国家大的政策下,根据地方需要和差别,不同省份对在本省内免费通行的鲜活农产品界定不统一,从外省入境的车辆往往可以拿出外省的规定要求免费,使收费人员在执行政策时没有准确的依据,缺乏说服力,从而导致无法收费。

  第二、执行不便

  一是载货标准不便执行。个别车辆所装载的绿色通道产品往往货物混装,甚至只在方便接受检查的部位摆放鲜活农产品,蒙混过关,逃缴通行费。如箱式货车,在经过收费站时,收费人员不可能对货箱内所有货物进行检查,而且冷藏柜之类的货箱也不便长时间接受检查。对敞开式的货箱,在有篷布遮盖的情况下,收费人员不方便要求司机把篷布全部掀开检查。这样,执行政策规定的标准就非常困难。二是跨路车辆不便征收。按照交通部的规定,只有在国家“五纵二横”公路通行的车辆才享受免收通行费的待遇,我省省内高速公路已全部实行联网“一卡通”,而我省高速公路收费系统还不能实现对跨路段绿色通道车辆实行分段计费,在非国家“五纵二横”高速公路上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在实行绿色通道的高速公路时候下高速公路时,如果执行绿色通道政策,就会流失部分路段的通行费,此类通行费的流失与车辆在非免费路段行驶的历程成正比。

  第三、监督不力

  目前,高速公路还没有专职绿色通道车辆检查人员,也没有必要的检查设备,在人员不足和设备不齐的情况下,就使得监督不到位,不能对免费车辆做到彻底、准确的检查。一方面,在对外征费监督上,无法对绿色通道车辆做到彻底全面检查,存在“先天不足”,无法兼顾时间与精确两方面,只能在通行速度和是否免费二者之间择其一;另一方面,体现在对内部收费人员的监督上。当车辆较多的时候,只能将待检车辆放出车道,在收费广场进行检查,保证其他车辆的快速通行。而由于缺乏必要的监控设备,个别收费人员在利益的驱动下,谎报绿色通道,损害国家利益谋求个人利益。这已有了深刻的教训。

  综上所述,我个人认为,在严格执行国家政策的同时,必须依据本省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细化“绿色通道”政策,加强管理,减少政策因素造成的通行费流失,堵塞非绿色通道车辆的逃费漏洞。现提三点建议:

  一、合法性进一步界定。对绿色通道车辆合法性给予界定。只有主体的合法,才能享受合法的待遇。在执行国家政策时,应先明确享受国家“绿色通道”免费政策车辆自身的合法性问题,即:超载超限车辆因本身的不合法,在任何路段都不属于免费范围。对超载超限运输农产品的车辆,无论其装载是否“整车”,货物是否“鲜活”,一律按计重收费标准收缴通行费,以保护合法运输车辆的利益,规范运输市场,同时也可减少超载超限车辆对公路路面的损害,延长高速公路的使用寿命,确保高速公路交通运输的安全畅通。

  二、“鲜活”进一步明确。对免费鲜活农产品进行明确分类。首先,为避免因对政策文字上的理解差异造成的矛盾,如对“鲜活”的理解等,应对关乎政策执行的名词进行准确定义和详细说明,避免打擦边球现象的发生。其次,应根据我省人民群众日常消费的实际情况产品需求量,按照农产品的分类,对在我省高速公路内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鲜活农产品进行明细分类,明确规定哪些产品属于免费,控制免费范围,减少征费纠纷,避免通行费流失,确保“绿色通道”政策的更好执行。如家畜肉类食品,我省人民群众多以猪肉为主,那么,可以进一步明确,活的家畜可以免费,而保鲜的肉类食品除猪肉外一律按正常标准收费。

  三、管理进一步加强。对绿色通道车辆加强监控管理力度。一是通过增添设备或增加人员的方式,加强对绿色通道车辆的查验,切实做到“应免不征,应征不漏”。“绿色通道”全免费政策如是长期的,可以通过增添先进检测设备的方式加强检查;如是短期的,可以通过增加专职人员的方式,通过2-3人同时检查的方式加强检查,杜绝人为舞弊,减少费源流失。二是升级征费机电系统,在计重收费的基础上,研发使用“一卡通”分路段计费程序,在对跨路段绿色通道车辆,准确征收其非免费路段的应缴通行费,在严格执行国家政策的同时,确保通行费的颗粒归仓。三是加强对收费人员的教育,增强其爱岗敬业、守纪奉公的职业道德,培养其一身正气、正直无私的个人情操,养成正确有效的工作方式,培育出一支素质过硬、能力过硬的职工队伍,树立高速公路自身良好的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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