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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绿通车辆偷逃高速通行费近2万元,不仅要罚款还要判刑

钱江晚报·小时新闻通讯员 徐珺 汪啸天 记者 朱丽珍

司机明知伪造行驶证冒充绿通车辆偷逃通行费是违法行为,却屡屡挺而走险,无非是为了获利。但是违法行为终有事发的一天,不当得利也只能全部归还。

日前,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了一起使用伪造行驶证冒充符合绿通规定的车辆逃避车辆通行费的案件,挽回通行费损失1.9万余元。此案是浙江交通集团金华管理中心“锚定目标堵偷逃 奋勇争先保营收”专项活动中,本年内法院审理判决的第二起案件。

2021年10月2日,魏某通行浙江省交通集团金华东收费站时,利用国家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通行费的政策,采取使用伪造行驶证形式,冒充符合绿通规定的车辆,偷逃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2560元,被收费站所工作人员当场发现,并缴纳了该笔高速通行费。

事实上,通过后台稽核数据显示,除上述事件以外,2021年7月至8月期间,魏某采取类似方式,先后四次通行高速公路绿色通道,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共计19398元。浙江交通集团金华东收费中心所立即固定证据,并向金东区赤松派出所报案。审讯中,魏某承认了自己伪造行驶证,冒充绿通车辆偷逃通行费的违法行为。

法院判定,被告人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偷逃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判处魏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浙江交通集团金华东收费中心所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加大偷逃高速通行费的打击力度,不断净化高速公路正常的营运秩序。在此提醒广大车主,违法行为实不可取,享受各类高速公路优惠政策需合法运输,不要贪图一时之利给自己来更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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