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限超载幅度不超过5%的绿通车辆,能否比照合法装载车辆执行?
超限超载幅度不超过5%的绿通车辆,能否比照合法装载车辆执行?
针对各地在动态称重时可能出现的误差,为减少现场争议,避免收费站拥堵,2019年12月17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明电〔2019〕117号),规定货车称重检测结果不大于《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105%的,暂按未超限超载处理,但这并不代表货车超限5%以内属于合法行为。货车驾驶人作为货物运输的责任主体,在驾驶货车上路行驶时,应当合法装载,并主动接受超限超载检查。
享受绿通免费通行的货车,限高是多少米?
交通运输部发布的《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2019〕99号)明确规定了: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的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本通知规定的“整车合法装载运输”是指车货总重和外廓尺寸均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最大限值,且所载鲜活农产品应占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者车厢容积的80%以上、没有与非鲜活农产品混装等行为。具体请参看《 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条和第十条的规定:“对保障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
收费系统提示绿通车已有3次以上不合格记录,是否执行“一年内有3次不合格记录,将取消免费资格”的政策?
按照《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2019〕99号)规定,对一年内混装不符合规定品种(或物品)超过3次或者经查验属于假冒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记入“黑名单”,在一年内不得享受任何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并将有关失信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对外公开;对信用记录良好的车辆,逐步降低查验频次。
小货车取消营运证后高速“绿色通道”还免费吗?
自2019年1月1日起,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再为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对于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物运输活动的,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得对该类车辆、驾驶员以“无证经营”和“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为由实施行政处罚。同时可以继续享受相关减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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