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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通道政策政策的出台如何有助于鲜活农产品流通?

时间:2025-06-16   来源:网络   来源网址   浏览: 

翟雪玲:《通知》的出台对于长期以来围绕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供了解决方案。

对《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进行了修订完善,回应了广大群众反应强烈的相同或者相似品种不同待遇的问题。

一是《通知》中新增了品种名称与别名和商品名的对照表,增补了个别市场需求量大、与目录内产品名称或外形相近、区分难度大、经常出现争议的品种,如樱桃番茄(圣女果)、香菇、粉蕉(苹果蕉)、大蕉、金香蕉、鸽蛋、火鸡蛋、鸵鸟蛋等,解决了菠萝与凤梨、樱桃与车厘子等产品的关系认定问题。

二是规范了部分品种的表述,解决了实际存在的很多争议。《通知》根据学名对目录原有品种进行了规范表述,对存在问题的名称进行了更正,如将“西红柿”调整为“番茄”、“鲜牛奶”调整为“生鲜乳”,“蘑菇”调整为“双孢蘑菇”等,减少了以往品种认定中存在的争议空间。

三是增加了部分产品名录。按照“大众化、入口吃,易腐烂、不耐放,种植广、销量大”的原则进行了补充完善,比如增加了油麦菜、芥菜等消费量较大的品种。

统一规范“鲜活”“深加工”的判断标准。鲜红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规定,运输的必须是新鲜农产品,但以前对新鲜的界定没有统一标准,如何科学认定鲜活农产品“新鲜”与否取决于主观判断,导致各地收费站执行标准不一致,出现“红萝卜在长途运输、受天气干燥等影响,导致外面一层被风干而无法免费”的负面舆论事件。本次《通知》中规范了“鲜活”“深加工”判断标准。例如判断“鲜活”可参照“蔬菜叶片或其他可食用部位具有一定的光泽和水分,没有发生萎蔫现象”;“农产品精深加工是在粗加工、初加工基础上,将其营养成分、功能成分、活性物质和副产物等进行再次加工,实现精加工、深加工等多次增值的加工过程”进行判断,确保所有符合标准的鲜活农产品正常享受“绿色通道”政策。

统一规范了“整车合法装载”查验标准。2005年的《实施方案》中规定“整车合法装载运输”是指车货总重和外廓尺寸均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最大限值,且所载鲜活农产品应占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者车厢容积的80%以上、没有与非鲜活农产品混装等行为。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缺乏标准,执行起来困难较大。本次《通知》中对车货总重和外廓尺寸的最大限值进行了规定。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强制性生产标准《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和相关规定执行。其中,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二轴货车,车货总重还应当不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与其他农产品混装,要求混装的其他农产品不超过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20%的车辆(仓栅式货车暂以实心栏板高度计算车厢容积),参照整车合法装载车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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